关于加强和改进
地方人大代表调研工作的思考
开平市委党校 劳顺球
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代表调研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
回顾地方人大30年的历程,可以说是由“橡皮图章”到“刚性监督”转变的过程,也是监督方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创新的过程,更是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足迹、推动了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前进、抒写了“人大代表为人民”新篇章的过程。
在这30年的风风雨雨的历程中,地方人大取得了可喜可贺的重大成就,人大代表调研工作功不可没。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暴露了人大代表调研工作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践中贯彻执行,才能不断开创人大代表调研工作的新局面。
一、人大代表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认识不足
有的人认为,调研没有硬指标、死任务,搞得好不好又没有什么标准,只要应付一下就过去了。也有的人认为,人大代表是开会时的代表,闭会后就代表不了了。这是“代表代表,散会就了”最为典型的代表。因而导致对调研对象了解的面不广,深度不够,建设性的意见更无从谈起。这既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也给区域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二)准备不够
本来,调研工作是一项严谨的科研工作,调研前必须制订科学的调研计划与程序。如调研选题,要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根据区域内形势的发展及动向选题;根据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选题等等。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落实调研人员,明确人员的责任,并拟订调研方案、调研方法、行程和时间安排、调研所需要的数据表格资料、参与人员、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调研计划和程序开展调研工作的不多,规范性、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大打折扣,影响了调研质量的提高。
(三)经费有限
众所周知,搞调研是需要经费的,最基本的是车费、餐费、误工费,有时还包括住宿费等等。就目前的调研经费而言,凡是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其费用自然是组织部门负责,而小组或代表个人的调研费用既不明确,也不规范。听说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补贴,有的几百,有的一两百,镇级人大代表更是少得可怜,严重制约人大代表调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方法陈旧
在目前的调查方法上,传统的方法运用较多,现代的方法运用较少;定性分析的多,定量分析的少。如“看看”、“听听”、“谈谈”的多;统计分析、网上调查、暗仿、抽样调查的就较为少见了。因此,造成调研的广度不够,深度不足;表面的东西多,实质的东西少,有时还会有失真的情况出现。扭曲了调研工作特点的代表性、社会性、实质性,所提出的“建议”也有与现实不符的现象。
(五)结构不合理
目前,人大代表结构不尽合理已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人大代表中,存在着领导干部多非领导干部少、企业家多专家少、中共党员多非中共党员少、高层的多基层的少、工人所占的比例更少的现象。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占多数的中共党员、官员代表往往囿于他们的身份难以做到知而不言、言而不尽。
(六)质量不高
调研工作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调研工作本身的科学性和调研报告的撰写水平。调研报告是通过调查、分析、思考、讨论之后,形成的文字资料。从各地人大的调研报告来看,往往是谈成绩多,谈问题少;对有些问题不愿作透彻和深入的分析,所提出的建议讲大道理的比较多,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比较少。为什么呢?在这里,调研人员的素质是关键。素质包括思想素质、智能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等,而参加人大调研的人员一般是人大机关的干部占多数,人大机关的干部业务素质应该不低,问题在于有的同志思想作怪,在撰写调研报告时,担心指出的问题过于具体,提出的意见过于尖锐,不敢实事求是地把调查掌握的情况原汁原味地反映到调查报告中去,导致调查报告的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这是其一。其二是专家型代表极其有限,部分的代表智能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看问题存在片面性,只看到事物的现象,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再加上方式方法不太对头,就难以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报告了。
二、搞好人大代表调研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对调研工作重要性认识
毛主席早就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当前,人大代表面对的社会矛盾相对复杂,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当好人民的代言人。
1、职责所在。
作为一名地方的人大代表,是经过选举产生的,具有法定的调研权力。因此,必须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在会议期间,积极参加人大会议,认真审议 “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积极认真地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审议不是凭空的想象,也不是拍拍脑袋就能解决,更不能成为“闭嘴”、“哑巴”代表。审议必须以调研为基础,没有通过调研掌握素材哪能审议?能反映群众呼声的也是要经过一番艰苦的调研才能做到。调研是何等的重要?不去调研,调研不到位是代表责任心不强的表现,更是失职的行为。
2、形势所需。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整个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加剧了社会矛盾的复杂化,表现为分配不公、纠纷增加、关系恶化等等。人大代表必须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深入基层,访贫问苦,倾听呼声,当群众的贴心人,做群众的代言人,化解矛盾,共享和谐,才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二)合理调整人大代表结构
结构决定组织的功能和管理机制,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组织功能和管理机制。为此,要下大力气调整人大代表的结构,在非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和工人中挑选一大批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坚持真理、敢说真话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在不同的选区开展演讲活动,让广大的选民参与活动并公开投票选举,当即宣布选举结果。这样持之以恒,人大代表合理的结构就指日可待了。
(三)人大代表调研要到位
1、思想到位。
思想是行动的向导,正确的思想引导正确的行为。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可能到位,甚至有可能错位。认为调研是可有可无、做得好不好无所谓的思想是绝对不可取的。
人大代表对调研工作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为使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应该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思调研之方式方法,想调研之跟踪落实,当一名思想型的人大代表调研者。
2、调查到位。
一是会前调查到位。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省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中“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视察及专题调研工作”的要求,人大代表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把调查真正到位,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意,形成文字材料向本级人大提出建议,力求做到调研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二是闭会调查到位。在闭会期间,要积极、主动、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反映,当一名实干型的人大代表调研者。
(四)加大人大代表的调研力度
调研力度的高低,决定调研质量的优劣。加大人大代表的调研力度,可以大大提高调研质量。
1、规范人大代表的调研经费。
一是提高补贴标准。对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应区别对待,尤其是对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代表更应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以解决他们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捡查和调研活动的误工补贴,以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鼓励代表个人或小组调研。凡是人大代表个人或小组认为有必要调研而人大常委会没有组织的,应鼓励代表个人、小组开展调研。既要在精神上给予鼓励,也要在组织上给予帮助,更要在财力上给予支持,以营造代表个人、小组积极调研的良好氛围。
三是成立代表调研基金会。在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用“几个出一点”的办法,成立代表调研基金会。凡是代表个人开展调研有思路,能反映社情民意、社会热点问题而又急需解决的,或能揭示社会深层次问题的,并能写出高质量调研报告的代表,可视其重要程度给予物质上的重奖,多则上万元,少则上千元,以健全和完善代表个人调研机制,使调研规范化、制度化。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群众上访,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作用。
2、正确挑选调研人员。
不同的调研专题所涉及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应从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入手,挑选作风正派、踏实肯干、敢说实话的代表组成调研组,为深入调研做好准备。
3、进行有针对性培训。
在广泛收集与调研内容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把挑选到的调研人员送到指定的权威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把调研专题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调研报告撰写要领等作系统的学习,有的放矢地提高调研工作的能力。
4、狠抓落实。
在调研结束后,调研组长应及时组织组员开会,详细分析调研的经过,深入研究解决的方法,落实整改措施,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督促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
(五)人大代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即人大代表要回答选民、选举单位的询问。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实行人民群众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并采取以下的形式使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会议监督。
即监督人大代表有无参加必须要参加的会议,在会上精神是否集中,有无提建议,提建议的分量如何;是否做到人到、心到、口到,而不是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审议讨论发言是否积极,会议表决是否严肃认真等等。
2、调研监督。
即会前会后调研次数多少、调研过程如何、调研报告质量高低等等。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每年可以制定硬性的调研次数,规范调研过程,制定有量化指标的调研报告质量评估标准,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3、跟踪落实监督。
调研工作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问题没有解决的调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为使监督落实有成效,要打造一条选民——代表——“问题”单位坚不可摧的监督链,一环紧扣一环,环环相扣,首尾相连,相互制约,才能使存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